每個家庭都有紛爭 也一定會有隻代罪羔羊 不同的是 有的犧牲品是固定的 有的是輪流的 但無論如何 千萬不要讓自己變成那一隻 所以父母有爭執時 不要插手 不然會被淪為砲灰 變成夫妻合力的假想敵 真相如何不重要 重要的是塑造出一個真正的敵人 可以同仇敵愾的對付 才能為婚姻繼續加溫 繼續維持 至於那個假想敵 當然不能是傳承香火的兒子 所以可以是沒用的女兒 特別是快離婚才發現懷的那種 更可以好好踩在腳底下 因為就是她的出現才讓怨偶繼續下去的
如果這個不歡迎的女嬰在出生時又讓產婦難產 那是更好的更正當的證據了 身來就是要折磨人的人 為何要善待她 所以從小就灌輸 以後不要回來跟弟弟分財產 香火是兒子在拜的 女兒不能傳承的原因 可能是血統只有男生的一半 既然這樣 就不要後來才翻盤說 時代的趨勢 男的女的都一樣 以後就算結婚也要拿錢回來 雖然房子不一定會給你 但地價稅也要付 更不要一付和善的樣子叫人回家吃飯 回去後才發現餐桌空空如也 然後怪人回家都不通知或不知道幾點回家提早煮飯菜都冷了
真是噁心!!!住在家裡一個月會讓水電費多七八千 打工兩個月賺四萬 會讓家長所得稅多付一兩萬 做這個也不是 做那個也不是 批評跟打壓 幸好搬出來了 不然一定會發病 我就像一面鏡子 會投射出對方的樣子 對你好 因為你對我好 不喜歡我 所以不喜歡你 就算是生養的父母 也沒權力讓孩子痛苦 特別是二十歲後就自己賺錢養自己 不要說賺錢有時麼了不起 每個月還不是會拿你口中的那點小錢 你痛苦所以要別人也痛苦 為什麻我就得接受
等著瞧 等你死後一定會把東西都留給你兒子 然後向親氣哭訴女兒如何的不孝 都否認從二十歲起就每個月拿回家的錢 交的電信費
所以我要大聲的哭 如果自己都沒辦法為自己哭 那還有誰會幫我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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